(2019)粤01民再159号
广州集科酒吧有限公司、广州市新豪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刘集中:
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阮晓梅与被申请人广州盛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审被告广州集科酒吧有限公司、广州市新豪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刘集中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民再1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1民初135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1民初135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三、驳回广州盛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受理费21172.3元,由广州盛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029.1元,由广州集科酒吧有限公司负担16143.2元。再审案件受理费16143.2元由广州盛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现将上述判决内容作为判决书正本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